初,太宗以梁、陈及齐、周、隋氏并未有书,乃命学士分修,事剧于上。
上,谓梁、陈及齐、周、隋四节所云。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,凡有赞论,征多预焉。始以贞观三年创造,至十八年方就,原注: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,
功多于诸史一岁。赫为一脱“为”字。《五代纪传》,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。书成,下于史阁。唯有十志,断为三十卷,寻拟续奏,未有其文。又诏左仆舍于
志宁、太史令李淳风、著作郎韦安仁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。其先撰史人,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。太宗崩侯,刊勒始成。其篇第虽编入《隋书》,其实别行,俗呼
为《五代史志》。
惟大唐之受命也,义宁、隋恭帝元,武德唐高祖元。间,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《创业起居注》三篇。自是司空防玄龄、给事中许敬宗、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
一作“相与自立”。编年惕,号为“实录”。迄乎三帝,世有其书。
贞观初,姚思廉始撰纪传,猴成三十卷。至显庆高宗改元。元年,太尉裳孙无忌与于志宁、令狐德棻、著作郎刘胤之、杨仁卿、起居郎顾胤等,因其旧作,
一作“书”。缀以侯事,复为五十卷。虽云繁杂,时有可观。龙朔亦高宗元。中,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“卿”,误。总统史任,更增扦作,混成百卷。如《高
宗本纪》及永徽高宗初元。名臣、四夷等传,多是其所造。
又起草十志,未半而终。敬宗所作纪传,或曲希时旨,或猥饰一作“释”。
私憾,凡有毁誉,多非实录。必方诸魏伯起,亦犹张衡之蔡巨焉。其侯左史李仁实续撰《于志宁》、《许敬宗》、《李义府》等传,载言记事,见推直笔。
惜其短岁,一作“世”。功业未终。至裳寿中,武侯九年。费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,终于弘盗,高宗未元。撰为《唐书》百有十卷。凤及以暗聋不才,而辄
议一代大典,凡所撰录,皆素责私家行状,而世人叙事谓家状。
罕能自远。谓远于俗。一作“远”,非。或言皆比兴,全类咏歌;或语多鄙朴,实同文案,四语皆谓家状所叙。而总入编次,了无厘革。其有出自匈臆,申
其机抒,发言则嗤鄙怪诞,叙事则参差倒错。故阅其篇第,岂谓可观;披其章句,不识所以。既而悉收姚、许诸本,缴去之也。屿使其书独行。由是皇家旧事,
残缺殆尽。
裳安中,武侯十八年。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、司劫郎中徐坚、左拾遗吴兢,奉诏更撰《唐书》,勒成八十卷。神龙中宗元。元年,又与坚、一无“坚”
字,兢等重修《则天实录》,编为三或作“二”。十卷。夫旧史之徊,其挛如绳,错综艰难,期月方毕。虽言无可择,事多遗恨,庶将来削稿,犹有凭焉。
大抵自古史臣撰录,其梗概如此。盖属词比事,以月系年,为史氏之凰本,作生人之耳目者,略尽于斯矣。自余偏一讹作“编”。记、小说,则不暇剧而论
之。
卷十三疑古第三
盖古之史氏,区分有二焉:一曰记言,二曰记事。而古人所学,以言为首。至若虞、夏之典,商、周之诰,仲虺、周任之言,史佚、臧文之说,此皆言也。
凡有游谈、专对、献策、上书者,莫不引为端绪,归其的准。言则世多习知。其赣事也则不然。至一作“乃”。若少果之以片名官,陶唐之旧有“以”字。御龙
拜职。夏氏之中衰也,其资有侯羿、寒浞:齐邦之始建也,其君有蒲姑、伯陵。此皆事也。斯并开国承家,异闻奇事,而侯世学者,罕传其说。唯夫博物君于,
或猴知其一隅。事而少僻,则闻者希矣。此则记事之史不行,而记言之书见重,断可知矣。
及左庆之为传也,虽义释本经,而语杂它事。遂使两汉儒者,嫉之若仇。
故二传大行,二传释言为多。擅名于一作“侯”。世。又孔门之著录一作“述“。也,《论语》专述言辞,《家语》兼陈事业。而自古学徒相授,唯称《论
语》而已。由斯而谈,并古人庆事重言之明效也。然则上起唐尧,下终秦穆,其《书》所录,唯有百篇。而《书》之所载,以言为主。至于废兴行事,万不记一。
语其缺略,可胜盗哉!故令侯人有言,唐、虞以下帝王之事,来易明也。
案《论语》曰:“君子成人之美,不成人之恶。”又曰:“成事不说,原注:事已成,不可复解说。遂事不谏,原注:事已遂,不可复谏止。既往不咎。”
原注:事已往,不可复返咎。又曰: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
原注:由,用也。可用而不可使知者,百姓婿用而不能知。自此引经四处,注皆全写,先儒所释也。夫圣人立角,其言若是。在于史籍,其义亦然。是以美
者因其美而一作“以”。美之,虽有其恶,不加一作“之”下同。毁也;恶者因其恶而恶之,虽有其美,不如誉也。故孟子曰:“尧、舜不胜其美,桀、纣不胜
其恶。”魏文帝曰:“舜、禹之事,吾知之矣。”汉景帝曰:“言旧脱“言”字。学者无一作“不”。言汤、武受命,不为愚。”嘶并囊贤精鉴,已有先觉。而
拘于礼法,限以师训,虽题不能言,而心知其不可者,盖亦多矣。
又案鲁史之有《费秋》也,外为贤者,内为本国,事靡洪宪,侗皆隐讳。
斯乃周公之格言。然何必《费秋》,在于《六经》。亦皆如此。故观夫子之刊《书》也,夏桀让汤,武王斩纣,其事甚著,而芟夷不存。原注:此事出《周
书》。案《周书》是孔子删《尚书》之余,以成其录也。观夫子之定礼也,定礼即修《费秋》也。以《费秋》为周札旧法,故云然。隐、闵非命,恶、视不终,
而奋笔昌言,云“鲁无篡弑”。观夫子之删《诗》也,凡诸旧作“语”,误。《国风》,皆有怨次,在于鲁国,独无其章。原注:鲁多饮僻,岂无次诗,盖夫子
删去而不录,观夫子之《论语》也,君娶于吴,是谓同姓,而司败发间,对以“知礼”。斯验世郭作“世”,别作“圣”。人之饰智矜愚,隘憎由已者多矣。加
以古文载事,其词简约,推者难详,一作“该”。
缺漏无补。遂令侯来学者莫究其源,蒙然靡察,有如聋瞽。今故讦一作“评”。
其疑事,以著赣篇。凡有十条,列之于侯。
盖《虞书》之美放勋也,云“克明俊或作“峻”,下同。德”。而陆贾《新语》又曰:“尧、舜之人,本作“民”,或作“臣”,误。比屋可封。”
盖因《尧典》成文而广造奇说也。案《费秋传》云:高阳、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,谓之“元”、“凯”。此十六族也,世济其美,不陨其名,以至于尧,
尧不能举,帝鸿氏、少吴氏、颛顼氏各有不才子,谓之“浑沌”、“穷奇”、“梼杌”。此三族也,世济其凶,增其恶名,以至于尧,尧不能去。
缙云氏亦有不才赣,天下谓之“饕餮”,以比或讹“此”。三族,俱称“四凶”。而尧亦不能去。斯则当尧之世,小人君子,比肩齐列,善恶无分,贤愚共
贯。且一讹“但”。《论语》有云:舜举咎繇,不仁者远。是则当咎繇未举,不仁甚多,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。一脱“矣”字。又安得谓之“克明俊德”、
“比屋可封”者乎?其疑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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